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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活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7日 点击:1617

2014-02-11 16:14

中估协发﹝2014﹞11号

各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活动承办单位:
  依照《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1〕170号)和《中国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纲要》(中估协发〔2012〕9号)文件的要求,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简称“中估协”)根据2014年全国各地接受继续教育的土地估价师需求情况进行了统筹安排,编制了《2014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活动计划表》,现予以印发。
  2014年全国共有124项继续教育活动列入计划,预计接受继续教育的土地估价师约25000人次。其中培训班81项(其中网络继续教育2项、机构申报17项)、座谈研讨27项、涉外活动4项、行业活动4项、考试相关3项、地价动态监测2项、著述2项、学历选修1项。在所有列入计划的培训活动中,初级项目72项、中级项目33项、高级项目13项、自由申报项目6项。
   承办单位在执行2014年继续教育活动计划时,一是要加强土地估价报告质量的培训,努力提高行业整体报告水平;二是鼓励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倡导以课题研究带动针对当前经济形势、政策解读、跨学科研修等内容的继续教育活动;三是跨省际交流活动要注重实质内容,避免形式主义,坚决杜绝将交流活动办成旅游团;四是各省(区、市)土地估价行业协会要做好本区域内开展继续教育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引导估价师以撰写论文、学历教育等方式取得继续教育学时;五是土地估价师要加强对新政策法规的学习,将我国新出台与估价行业有关的政策法规作为应掌握的必修课;六是试点开展内部培训的机构要抓好内部培训的管理,确保为估价师提供优质、实效的培训。
    凡是列入2014年度计划的继续教育活动,承办单位应在活动举办前45天登录“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简称“系统”)上报活动方案。中估协视方案准备情况在15天内以委托函的形式给予回复后,承办单位正式对外发布通知。中估协将派人进行现场督查,听取学员对此次活动的组织管理、内容安排、授课教师水平等各方面的反映,以此作为下一年度继续教育活动计划核准依据之一。所有列入2014年度计划的继续教育活动,承办单位需于活动完成20天内通过“系统”上报活动情况书面总结,并确认完成培训的估价师的学时。中估协对活动项目验收后将参加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在网上公示30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认定继续教育学时并计入土地估价师个人档案数据库。土地估价师可通过“系统”查询继续教育培训活动的相关情况。
    2014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活动计划执行中的问题请咨询中估协会员服务部。
  联系人:王军鹏         010-66560843
    传  真:010-66562319

    附件:《2014度全国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活动计划表》

2014年2月11日